我院再获 “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发布日期:2013-01-10 浏览次数:2057
新年伊始,喜报频传。近日,我院在安庆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评比中,再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医疗卫生建设的同时,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精心打造诚信服务品牌,着力提升创建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定期组织送医送药下乡和义诊活动,树立了责任医院的良好形象;美化庭院,安装健身器械,进一步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多次参加市县各级部门组织的演讲、歌咏比赛及文艺会演活动等,努力做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宣传科)
新年伊始,喜报频传。近日,我院在安庆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评比中,再次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近年来,我院在加强医疗卫生建设的同时,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不断加大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围绕“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精心打造诚信服务品牌,着力提升创建水平。通过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等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素质和服务意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定期组织送医送药下乡和义诊活动,树立了责任医院的良好形象;美化庭院,安装健身器械,进一步优化诊疗环境,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娱乐活动,多次参加市县各级部门组织的演讲、歌咏比赛及文艺会演活动等,努力做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宣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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