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彰显地方特色
发布日期:2012-05-03 浏览次数:3346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安徽省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立足安徽实际,将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范畴,形成了安徽“5+1”医改模式。医改三年来,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立中医院改革不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是加强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三年间,全省新增三级中医院2所,新建县级中医院2所,新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51所,实现每个县都有一所政府办中医医院的目标;先后有5所综合医院被授予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省中医院通过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中期评估,省针灸医院在国家中医药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项目支持下,成为区域性针灸临床中心。
二是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推进中医药“三进”活动。省卫生、发改、财政、人社部门出台了《安徽省中医药“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工程实施方案》,确定129个“十二五”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和100名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制定印发了《安徽省中医中药三进活动执行方案》,安排专项经费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三是不断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通过招募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对口支援等方式,充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力量,将招募中医类别大学毕业生作为重点;利用国家项目带动,对全省105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升。通过三年攻坚,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置率由医改前的不足60%提高到现在的基本全覆盖,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80%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是开展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从投入政策倾斜、专项经费补助、中医药特色补偿等3个方面建立了公立中医医院分类补偿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增设中医服务项目,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制剂服务价格;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立公立中医医院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和巡查、预警制度;将芜湖市、马鞍山市辖区4所县中医院作为公立县级中医院改革试点单位,纳入年度卫生目标任务考核指标。
五是开展农村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制订了《关于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创新农村中医药工作管理体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饮片配送、统一业务管理的“五统一”管理,先后确定泾县、怀远县、南陵县等8个县开展试点工作,36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了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药常用设备配备齐全,能够开展规范的中医药服务村卫生室比例提高60%。
据统计,2011年全省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诊疗人次达到1025万人次,门急诊人次较医改前增长33 %以上,出院人次较医改前增长64.58%;床位使用率达到90.87%,超过全省综合医院平均水平,并高于全国中医医院平均水平。中医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29.4元,比综合医院低18.20%,平均住院人次费用4381.05元,比综合医院低24.93%。我省中医药在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充分发挥了低成本优势,让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卫生厅网站)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安徽省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5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要求,立足安徽实际,将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范畴,形成了安徽“5+1”医改模式。医改三年来,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立中医院改革不断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是加强全省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三年间,全省新增三级中医院2所,新建县级中医院2所,新增民营中医医疗机构51所,实现每个县都有一所政府办中医医院的目标;先后有5所综合医院被授予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荣誉称号。省中医院通过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中期评估,省针灸医院在国家中医药局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建设项目支持下,成为区域性针灸临床中心。
二是实施中医药“三名”工程,推进中医药“三进”活动。省卫生、发改、财政、人社部门出台了《安徽省中医药“三名”(名院、名科、名医)工程实施方案》,确定129个“十二五”省级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和100名中医临床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制定印发了《安徽省中医中药三进活动执行方案》,安排专项经费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三是不断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通过招募招聘、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对口支援等方式,充实基层中医药服务力量,将招募中医类别大学毕业生作为重点;利用国家项目带动,对全省105个县(市、区)全面开展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层中医药人员业务素质得到显著提升。通过三年攻坚,全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设置率由医改前的不足60%提高到现在的基本全覆盖,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80%均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
四是开展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从投入政策倾斜、专项经费补助、中医药特色补偿等3个方面建立了公立中医医院分类补偿机制;完善中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增设中医服务项目,适当提高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制剂服务价格;完善公立中医医院管理体制和服务体系;建立公立中医医院评价、监测指标体系和巡查、预警制度;将芜湖市、马鞍山市辖区4所县中医院作为公立县级中医院改革试点单位,纳入年度卫生目标任务考核指标。
五是开展农村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制订了《关于农村中医药工作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创新农村中医药工作管理体制,对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工作实行统一机构设置、统一人员调配、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饮片配送、统一业务管理的“五统一”管理,先后确定泾县、怀远县、南陵县等8个县开展试点工作,36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建立了中医科,中药房,中医药常用设备配备齐全,能够开展规范的中医药服务村卫生室比例提高60%。
据统计,2011年全省县及县以上中医医院诊疗人次达到1025万人次,门急诊人次较医改前增长33 %以上,出院人次较医改前增长64.58%;床位使用率达到90.87%,超过全省综合医院平均水平,并高于全国中医医院平均水平。中医医院每门诊人次费用129.4元,比综合医院低18.20%,平均住院人次费用4381.05元,比综合医院低24.93%。我省中医药在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中充分发挥了低成本优势,让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的实惠。
(卫生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