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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献血”,必走之路

发布日期:2010-09-08 浏览次数:1290

  失去了血液,就意味着失去生命。据统计,我国每年临床用血量在2000多吨,每天需6-7吨,而这一数字的背后,是千千万万人的爱心,才保证了我们对临床用血的需求。
  但缺口却常常出现,我们时常从媒体上看到:血液告急,生命告急的报道,如何有效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可见在现阶段,实行“互助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不可缺少、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为此我国很多省市,如江苏、浙江、陕西、上海、广州等省市,均实行收取用血互助金的方式,增加血液采集量,以保证临床用血。对于未尽献血义务的患者,在临床用血时,交纳用血互助金,并按血液费用的等价、两倍或三倍收取,在其亲友、单位互助献血后,全额退还。
  在我市,《献血法》实施以来,无偿献血得到迅速发展,但整体水平落后于全省大多数城市。这是我市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我市下辖七县一市,农村人口占80%左右。在农村,农民对献血无损健康和对献血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宁失千金,不失滴血”,自愿献血的群体太少;而他们又恰恰是用血的主流人群,有70%左右的血液用于救助农民患者。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市直到2007年,也就是《献血法》实施后的第9个年头才实现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从我市临床用血量来看,近几年以15%-20%的幅度递增,2007年,城区年用血量仅有3.5吨,而到了2009年,临床用血猛增到5.6吨。从献血群体来看,50%左右血液来源于城区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献血,市民无偿献血仅占30%左右。所以每到寒暑假,血液告急的窘境时有发生。我市下辖的七县一市,临床用血较城区更为困难。因为目前符合献血条件的主流群体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导致献血人数非常少,仅靠城镇居民献血,来保证全县(市)患者的用血,压力可想有多大。
  我市城区和所辖的县(市)采血点,普遍存在着临床用血的“缺口”,因此“互助献血”就成为不得不走的一条路。为了救助那些急需血液的患者,满足日益增加的临床用血的需求,从2004年开始,我市无偿献血办公室,参考省内兄弟城市和外省市的做法,在全市推行“互助献血”。一方面加大互助献血工作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按每100ML血液收取100元的互助用血保证金。当患者的亲友参加献血后,将全额退还用血保证金。这一举措迅速推动了互助献血工作的开展,到2007年10月份,互助献血将近占到临床用血的20%左右。2007年10月份,全省停止收取互助用血保证金,互助献血工作又停滞下来。
  在人们还没有把献血当做一种献爱心、无偿奉献的自觉行动时,实行互助献血是必须的。一些人抱着“我没献血,总有别人献血”的思想,恰恰忘了自己该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试想一下,如果患者的亲友都不能主动献血,那么救助生命的血液又从何而来?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别人为您奉献血液呢?在我市的县(市)采血点,由于存在诸多因素,无偿献血工作困难重重,如果不配合实行“互助献血”,临床用血的“缺口”还会继续存在。因此,在我市,特别是县(市)采血点,在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的同时,提倡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及社会互助献血,是非常必要的。(l转自安庆卫生网)
  失去了血液,就意味着失去生命。据统计,我国每年临床用血量在2000多吨,每天需6-7吨,而这一数字的背后,是千千万万人的爱心,才保证了我们对临床用血的需求。
  但缺口却常常出现,我们时常从媒体上看到:血液告急,生命告急的报道,如何有效解决这一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可见在现阶段,实行“互助献血”是保障临床用血不可缺少、且行之有效的手段。为此我国很多省市,如江苏、浙江、陕西、上海、广州等省市,均实行收取用血互助金的方式,增加血液采集量,以保证临床用血。对于未尽献血义务的患者,在临床用血时,交纳用血互助金,并按血液费用的等价、两倍或三倍收取,在其亲友、单位互助献血后,全额退还。
  在我市,《献血法》实施以来,无偿献血得到迅速发展,但整体水平落后于全省大多数城市。这是我市的特殊情况所决定的。我市下辖七县一市,农村人口占80%左右。在农村,农民对献血无损健康和对献血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宁失千金,不失滴血”,自愿献血的群体太少;而他们又恰恰是用血的主流人群,有70%左右的血液用于救助农民患者。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市直到2007年,也就是《献血法》实施后的第9个年头才实现全市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
  从我市临床用血量来看,近几年以15%-20%的幅度递增,2007年,城区年用血量仅有3.5吨,而到了2009年,临床用血猛增到5.6吨。从献血群体来看,50%左右血液来源于城区各高等院校在校学生献血,市民无偿献血仅占30%左右。所以每到寒暑假,血液告急的窘境时有发生。我市下辖的七县一市,临床用血较城区更为困难。因为目前符合献血条件的主流群体青壮年大都外出务工,导致献血人数非常少,仅靠城镇居民献血,来保证全县(市)患者的用血,压力可想有多大。
  我市城区和所辖的县(市)采血点,普遍存在着临床用血的“缺口”,因此“互助献血”就成为不得不走的一条路。为了救助那些急需血液的患者,满足日益增加的临床用血的需求,从2004年开始,我市无偿献血办公室,参考省内兄弟城市和外省市的做法,在全市推行“互助献血”。一方面加大互助献血工作的宣传力度,另一方面按每100ML血液收取100元的互助用血保证金。当患者的亲友参加献血后,将全额退还用血保证金。这一举措迅速推动了互助献血工作的开展,到2007年10月份,互助献血将近占到临床用血的20%左右。2007年10月份,全省停止收取互助用血保证金,互助献血工作又停滞下来。
  在人们还没有把献血当做一种献爱心、无偿奉献的自觉行动时,实行互助献血是必须的。一些人抱着“我没献血,总有别人献血”的思想,恰恰忘了自己该尽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试想一下,如果患者的亲友都不能主动献血,那么救助生命的血液又从何而来?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别人为您奉献血液呢?在我市的县(市)采血点,由于存在诸多因素,无偿献血工作困难重重,如果不配合实行“互助献血”,临床用血的“缺口”还会继续存在。因此,在我市,特别是县(市)采血点,在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的同时,提倡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及社会互助献血,是非常必要的。(l转自安庆卫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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