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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中医院消防维保公告(第三次)

发布日期:2024-07-03 浏览次数:2596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宿松县中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

4、最高限价:10 万元

5、服务期限:1+X年(X≤2)

6、标段(包别)划分:半包(不含原质保期内)

7.文件内容:具体文件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已录入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网站截图;

② 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消防技术服务经营范围。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文件时间:20247101700

2、地点: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14#商铺

3、本项目工本费:300元/套。

4、要求: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领取。

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711日下午1430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递交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标书份数:一正二副

五、定标方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六、报价依据及风险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印刷费、管理费、保险、税金及代理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服务费定额收取4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宿松县中医院

地址:宿松县振兴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56-7849099

2、代理机构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场5栋14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91906789

202473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宿松县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单位:宿松县中医院

3、资金来源:自筹

4、最高限价:10 万元

5、服务期限:1+X年(X≤2)

6、标段(包别)划分:半包(不含原质保期内)

7.文件内容:具体文件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已录入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提供网站截图;

② 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消防技术服务经营范围。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1、获取文件时间:20247101700

2、地点: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城514#商铺

3、本项目工本费:300元/套。

4、要求: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领取。

四、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2024711日下午1430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递交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4、标书份数:一正二副

五、定标方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标。

六、报价依据及风险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万元,投标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2)若投标人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采取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排名次序。

3)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次性书面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此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印刷费、管理费、保险、税金及代理费用等所有费用。报价超过本次采购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单价或总价有漏项的、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的,均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服务费定额收取4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支付。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宿松县中医院

地址:宿松县振兴大道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0556-7849099

2、代理机构宿松中安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松县东北新城安丰商场5栋14号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539190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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