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新农合医疗补偿待遇已作更加惠民的重大政策调整
发布日期:2008-03-15 浏览次数:1289
我县新农合医疗补偿待遇已作更加惠民的重大政策调整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从今年起,按照有关标准提高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具体是:(一)住院封顶线由2.6万元提高到5万元;(二)分级住院补偿比相应提高:乡(镇)级、县级、县外定点医院补偿比例分别由65%、50%、40%提高到75%、65%、55%;(三)定点医疗机构保底补偿比例由20%提高到30%,非定点医疗机构保底补偿比例由15%提高到20%;(四)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管理局文件精神,对使用中药及中医传统技术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五)鉴于我县为血防区,而在县血防站住院的大都是血防区贫困农民,其参合补偿标准由县级补偿标准改按乡镇补偿标准执行。
我县新农合医疗补偿待遇已作更加惠民的重大政策调整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从今年起,按照有关标准提高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具体是:(一)住院封顶线由2.6万元提高到5万元;(二)分级住院补偿比相应提高:乡(镇)级、县级、县外定点医院补偿比例分别由65%、50%、40%提高到75%、65%、55%;(三)定点医疗机构保底补偿比例由20%提高到30%,非定点医疗机构保底补偿比例由15%提高到20%;(四)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管理局文件精神,对使用中药及中医传统技术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相应提高10个百分点;(五)鉴于我县为血防区,而在县血防站住院的大都是血防区贫困农民,其参合补偿标准由县级补偿标准改按乡镇补偿标准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