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中医院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询价函
发布日期:2020-09-15 浏览次数:1422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将医院采购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相关要求及报价单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2)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企业如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产品注册证;
7、投报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2、3、4三项合一为新证,符合要求。
5,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货物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单位、投标单价等内容。
6,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由医院组织采购小组进行评标,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低价中标。
7,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 11:30前,地点:宿松县中医院4号楼设备物资科。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56-7814010
宿松县中医院
2020年9月15日
根据医院工作安排,拟将医院采购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进行公开询价,诚邀符合本项目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新冠疫情防控应急储备物资,相关要求及报价单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2)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
(3)投标企业如为生产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企业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6、产品注册证;
7、投报人认为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注:2、3、4三项合一为新证,符合要求。
5,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货物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品牌、型号、单位、投标单价等内容。
6,评标标准及定标方法:由医院组织采购小组进行评标,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低价中标。
7,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地点:投标人可将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上午 11:30前,地点:宿松县中医院4号楼设备物资科。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0556-7814010
宿松县中医院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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