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中医院病房大楼消防维保及消防安全评估服务邀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1 浏览次数:3086
宿松县中医院就病房大楼消防维保工程进行邀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服务内容:宿松中医院病房大楼消防维保及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服务地点:宿松县中医院院内
服务要求:医院消防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及故障的维修等均需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具体要求见附件。
服务时间:2017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控制总价:6万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4月27日14:10时之前递交宿松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科办公室(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宿松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科
电话:0556-7849033 13956522832
联系人:徐东风
2017年4月21日
附:
投标人须知
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邀请招标的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格和业绩要求:
1、独立法人;
2、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及消防系统的维保、检测一级资质、消防评估二级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质量、安全及环保体系证书;(如有需提供);
4、提供近两年在本县三份类似维保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提供公司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方案,以国家相关规定作为计费原则,投标费用应含所有费用,采取一次性综合单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书编制内容:
1、报价及维护响应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业绩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4、通过ISO及其他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有需提供)。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评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服务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邀标书如有疑问,可在得到邀标书后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予以答复。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宿松县中医院。
项目要求
一、维保范围:宿松县中医院病房大楼消防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供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喷淋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移动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梯及水泵联动系统、其他消防设施等。
二、病房大楼:建筑高度48M ,层数地上11层,地下一层,占地面积1247M2,总建筑面积1600M2,框架结构。
二、执行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保障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维保单位保障我院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的优化完善及更换损坏元器件等并承担单件价值在200元以下的元器件更换费用(并列出常用维修器材的清单)。
四、投标人需写明维保项目执行安排时间表及维保内容,和设备设施故障的响应时间及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需详细列出消防系统设备的更换单价。
注:投标人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技术问题或来院实地考察可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556-7849033)
宿松县中医院就病房大楼消防维保工程进行邀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服务内容:宿松中医院病房大楼消防维保及消防安全评估服务
服务地点:宿松县中医院院内
服务要求:医院消防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及故障的维修等均需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具体要求见附件。
服务时间:2017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
控制总价:6万元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4月27日14:10时之前递交宿松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科办公室(须密封盖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地址:宿松县中医院设备维修科
电话:0556-7849033 13956522832
联系人:徐东风
2017年4月21日
附:
投标人须知
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邀请招标的投标人需具有以下资格和业绩要求:
1、独立法人;
2、同时具有消防设施及消防系统的维保、检测一级资质、消防评估二级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质量、安全及环保体系证书;(如有需提供);
4、提供近两年在本县三份类似维保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5、提供公司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方案,以国家相关规定作为计费原则,投标费用应含所有费用,采取一次性综合单价包干报价方式,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投标书编制内容:
1、报价及维护响应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业绩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4、通过ISO及其他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如有需提供)。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准备标书及递交标书的相关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对上述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评标原则、中标通知:
根据投标书提供的资格文件、投标报价书、服务优惠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综合优势领先者中标。
评标结束后,招标方仅对中标者发出通知。招标方有权对落标者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招标书澄清:
投标人对邀标书如有疑问,可在得到邀标书后三日内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将予以答复。
备注: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书,如果投标书与招标书的规定和要求不符,将视为废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本招标书的解释权属宿松县中医院。
项目要求
一、维保范围:宿松县中医院病房大楼消防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评估。包括: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供水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喷淋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移动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消防通讯及广播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电梯及水泵联动系统、其他消防设施等。
二、病房大楼:建筑高度48M ,层数地上11层,地下一层,占地面积1247M2,总建筑面积1600M2,框架结构。
二、执行目标: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建筑消防设施的技术规范,保障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维保单位保障我院上述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系统的优化完善及更换损坏元器件等并承担单件价值在200元以下的元器件更换费用(并列出常用维修器材的清单)。
四、投标人需写明维保项目执行安排时间表及维保内容,和设备设施故障的响应时间及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五、投标人需详细列出消防系统设备的更换单价。
注:投标人如果需要了解具体技术问题或来院实地考察可拨打我院咨询电话(0556-7849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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